11.30号,撕下日历,我就出门了,路上没有平日里的各种突发性的事件发生,我连吃早餐都小心翼翼,生怕莫名被噎死呛死之类,那就太滑稽了。
我现在甚至连公交车也不坐了,而是选择更安全的地铁,我不信那个家伙有这么大的能力可以一次性处死这么多人。
我试过,不行!
交锋了这么久,我知道那个家伙能力比我高不了多少,不然我活不到今天,这就够了。
走到公司的时候,我跟往常没什么两样,沉默着走进事务所。
事务所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就那几个部门,我的工作内容很轻松,坐等委派单子就成,平时没事刷刷网络替网友解答各种关于法律的问题。
最前边单独办公室是主任工作的地方,而我们这种律师则五个人一个办公室,大厅左右两排用玻璃隔成一格一格的则是律师助理以及会计和行辅人员的工作地方。
在我怀疑名单里的三个家伙,两个都跟我在同一间办公室,一个纯粹看我不爽,记得有一次公司组织去ktv唱歌,我俩喝多了还莫名其妙的打了一架。
至于另外一个,他喜欢汪雨嘉,本来这个倒没什么,我还不至于小肚鸡肠到不准别人惦记自己女朋友,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