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的,一般来说,内容提供商(陈东)能够拿到35%~42、3%左右的利益分成。
由于陈东的第一张专辑‘放飞理想’的大卖,作为当时合作的音乐发行商乐美音乐发行公司赚了满盆。有这么一个前例,再加上陈东现在的名气,以及积累无数有购买欲/望的歌迷粉丝。
发行商就像鲨鱼闻到腥味一样蜂拥而来。
其中,就有尝到甜头的乐美,国内顶尖的音乐发行公司海蝶,金悦。还有无数的大大小小的音乐发行公司。
给出的条件都非常丰厚。
中、小型发行公司一般都不考虑,渠道太差了。
最后,只剩下。乐美、海蝶、金悦,让陈东难以选择。最后还是选择了与金悦合作,因为金悦条件最好,最有合作诚意的。
本来,乐美给出的利益分成是最高的,但渠道比不上海蝶,金悦两家顶尖的音乐发行公司。
金悦给出的利益分成也比较多,仅比乐美少0.4%。而且他的铺货渠道好,其次金悦除了内地外,还有在马来西亚、新加坡、澳洲华人圈都有铺货渠道,要想将唱片卖到东南亚去。肯定要跟金悦合作。
单东南亚、澳洲的渠道就远远弥补了比乐美少的0.4%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