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期间,莫颜到颍川县城和林知县商议,她只能提供方向,并不想因此事出头。
为民伸冤,政绩算在林知县头上。
傻丫的爹娘被安排在比较不错的牢房,莫颜出了银子,让二人吃的不错,有鱼有肉。
她这样做,是想看看这二人的品行,如果被几顿好吃的打动而变得安逸,最后也会拿银子息事宁人。
按照大越法例,如果傻丫爹娘不追究,对方只要赔偿一定数量的银子即可。
观察几天,傻丫爹娘的食量很少,他们担忧留在村里的傻丫。
“付二壮在回颍川的路上,咱们让张氏带着傻丫到县城看看。”
莫颜让身边的婆子跑腿送信,很快,案子就要进入审理阶段。
靠山村里有人议论纷纷。
胖丫在河边洗衣服,听村中妇人们谈及此事。
有人说,若她是傻丫的娘亲,就不告发刘大力,而是要一笔赔偿,对方不答应,再到衙门告官,而不是提着刀砍人。
闺女的名声已经毁了,刘大力坐牢不坐牢重要吗?不如为自己捞点实在的。
冲动下,银子没了,人进了牢狱,反倒便宜刘大力。
胖丫不爱和人吵架,听后闷闷不乐,抱着木盆回来,她特别不明白,如是不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