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总拿在手上的焰火。它们会在手臂的挥舞中留下短短的光道,不如绽放在空中的烟花明媚,却足够闪亮。
他将毛衣叠好,放进暂时不需要洗的衣柜格子中。虽无几人会注意,但许星辙每日更换校服内的衣着。他的衣服颜色都差不多,黑白灰,最跳脱不过红棕或墨绿,没什么值得新奇的。
不像沈未晴。
她的浅驼色羊绒衫很好看,上次的天蓝色毛衣也很好看,秦尧西夸过,证明他眼光不错,还有上上次的姜黄色打底……每件都衬得她非常有气色,看起来是健康的状态。学校里有些女孩总会追求过于极致的白皙——那没什么不好的,就是太和自己过不去,飘着一股死气沉沉,让他分不清到底是追求美还是自虐。倒是沈未晴和秦尧西聊天时无意一句话提醒了他:“美丽有时候就是一种自虐。”
至少从历史的角度来说是这样的:铅粉搽脸、唇抹朱砂、口服砒霜,古有欧洲宫廷为了细腰吃蛔虫,今有现代手术追求比例拆肋骨,这样的故事比比皆是。
洗漱后,许星辙仰身倒进床上,不顾发梢还是湿的。他吹了头,但仅限于头皮,在枕头上压一夜,起来后脑勺肯定塌成一片,像风吹伏地的草。他却顾不得那么多,舒着不太畅快的浊气,手抚额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