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就说不出口。
丁子盛从公文包里拿出两份合同,道:“这是我们艺人和剧组签订的两份协议,一份是演艺合同,还有一份是人身安全保障合同。今天的事情也许确实是个意外,但是我们没想到贵方连基础的救生员都没有,是靠同剧组两位演员救的我们艺人。如果他们也不具备救人能力呢?那这件事还是小事吗?涉水戏份,没有最基础的保障与应急预案,放在哪里都说不过去吧。据我所知……连那天拍池塘那场戏……”
刘制片和张一墨的脸都黑了一半。
这自然放到哪里都说不过去,但是…一般剧组为了省钱,谁会真的请救生员救生艇呢。而且他们不是拍大海大河这样的涉水啊,就是在泳池里拍,那个池塘就更浅了,才半人高。
“你们是不是觉得因为我们的涉水戏比较简单,不会有安全意外,所以就可以省去一些保障?”丁子盛淡漠地笑了笑,“但这难道就是对的吗?国家法律允许了吗?”
作者有话要说: PS.这段源于之前看的一个有点悲伤的新闻,某剧组原本觉得水浅没关系,现场没有应急预案(据说是横店常态),导致群演出了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