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他当朋友也当一个邻居大哥哥,就真的是那么单纯的,喊个哥哥也没什么,但迟赴就是做什么都像调情,这样一个人,天之骄子、暴躁顽劣,十七年来仅有的认真和温柔都给了她。
清楚他的妖精本性。
明白他本身对她只是兄长的关心。
孟软还是,喜欢上了他。
“迟赴!我用不用给你半堂课拿书?”英语老师目光射过来。
迟赴看了孟软一眼,直起身拽着书往外走,“别,来了!”
孟软解脱般呼了口气。
看着书本上的英文,思绪却回到了第一次见面。
那时他们才四岁。
孟软小时候也是乖巧安静的,小区里搬来了一个漂亮男孩,小区里的小孩都围着他转,孟软知道,而且就住她家对门,孟父在来了新邻居那天帮着人家搬家,还请人家来家里做客。
现代城市里,有时候住了几年连邻居家里几口人都不知道,彼此之间冷漠的没什么往来。
但孟父热心,无论哪家有需要帮忙的,他都会搭把手,在小区里人缘特别好,他拉着孟软出去遛弯走一道没有不聊天的人,年头岁尾少不了人来串门,孟父硬生生把城市邻居处成了亲切的乡里乡亲。
从幼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