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趁机提高粮价。甚至撺掇同行的粮商,企图大赚一笔。
在领队看来,这么做并无多少风险。一来是法不责众,二来是边郡连岁遭灾,极其缺粮,魏尚再有威势又如何,还能把城内的粮商全抓了不成?
不承想联络几日,少见有人意动,大多数都是连连摇头。几个常年行走边郡的大商更是看傻子一样看着领队,直接将他轰出门去。
计划流-产不算完,不久就有少吏上门,将领队抓入官寺,关在囚牢里整整五日,到第六日才放出来。携带的货物半数罚没。
领队心中不服,抓捕他的少吏丢过一支木简,当面宣读军市开立之初,魏太守亲自定下的规矩。
郡内粮价浮动皆有定例,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敢在市中哄抬粮价,轻者囚,重者笞,屡教不改罚为城旦,重役两年。
“汝当庆幸事情未成。”
看着木简,领队脸色惨白,终于明白那些同行为何会拒绝自己。
法不责众?
魏太守的字典里压根没这四个字。
军市初创时,为立下规矩,用来杀鸡儆猴的商人两只巴掌都数不过来。魏太守基本不是单个抓,往往一抓就是一批,汉商、胡商一概而论,没有任何人能够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