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我们在做广告的同时,只要保留这些版本记录就可以,对吗?”社长问。
“可以这么理解。”对方说。
他们报社,每天会做很多的广告,但这卖房子的广告,他们也还是第一次看到,社长和总编两个人都觉得很新鲜,广告新鲜,发布的形式又新鲜,总编有些按捺不住的兴奋,觉得这要出来,就会是一个冲天炮。
他们仔细审阅了广告的内容,他们也不是很清楚这楼花是什么,问了广告部主任,广告部主任说,也就是预定一个买房子的资格,没什么大不了的,我已经查过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根本就没有提及楼花这个事,更别说禁止买卖了。
“这个,说穿了就是签订商业合同时要求预付的定金,楼花不过是个时髦的说法。”
广告部主任补充了一句,社长和总编都明白了,他们继续审核了广告里其他的部分,好像也没有什么敏感的地方。
广告部主任还提醒他们,这在全国,有人已经这么做了,今年一月二十五日,也就是大年初三的上海《文汇报》,已经开了这个先例,登出了全国第一个的头版整版广告。
社长和总编,当然记得这个事,这事当时虽然引起了轩然大波,但直到现在,有关主管部门也没有出来表态,说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