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不行,这双脚怎么见人啊!非把我当成丧尸不可!”
他赶紧借着月光,四处爬行寻找。想找些东西,把骷髅脚包裹起来。
他回想起自己是几天前,跟着搜索队伍,去兴岭市搜寻物资,返回时,被尸群追赶。由于车子抛锚,只能跳车逃生。结果不知道谁用硬物,打在他脑后。他失去知觉后,再醒来,就发现自己被一群丧尸啃食。还没等他挣扎,身边巨大的爆炸声,和剧烈的冲击波,让他再次陷入昏迷。
“我在墙外躺了七、八天了?那个狗日的暗害我?我跟谁都没仇啊!卧槽,好饿啊,好渴啊!”他一边想着,一边忍着饥渴和疼痛,在地上爬行着。想找到一些破布或者其他什么东西,可以包裹自己的骷髅脚。
太史言在这片疮痍遍布、焦土烂石、到处是丧尸的残肢断臂、肝髓四流的野地里,缓缓的爬着。犹如条半残的野狗。他看到破衣烂布就收集,他发现自己上肢的力量很强,爬了半天一点不累,只是觉得饿得发虚。
终于他觉得差不多,就停下来,翻身坐在地上,从裤裆了掏出这些烂布。他也没别的地方塞,然后一条一条,一块一块地,拼凑着绑在自己两支骷髅脚,跟小腿骨上。好不容易绑完,自己欣赏了一下“这手艺,这活计,做的漂亮!”太史言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