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赫拉的反应真的是把我气个半死。按照他们的贡献,我即便是分他们百分之一的收获也只能说是中规中矩,要是超过百分之一,那就是我们大方。但是,我毫不犹豫的就开出了两成的分成,也就是百分之二十。这个比例相当于他们应得的部分的二十倍,可是她居然还不满意,而且还表现的相当的愤怒。我真不知道她有什么好愤怒的。
奥林匹斯神族可以说是欧洲的重要神族势力,在他们附近比较出名的还有一个耶和华的教廷,剩下的就是光暗两大神殿了。除此之外也就是北欧那边还有一个奥丁神系,其他的都是些小不点神族,可以说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存在。
欧洲的神族势力中,那些小神族我们就不管他了,反正就算他们成长起来也吓不死人,所以完全可以无视掉。剩下的那些大型神族中,光明神族是现在已经分裂。而且我们行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他们的行动,所以按照商业上的说法,可以说欧洲光明神殿是我们行会的一个不完全控股子公司。虽然无法绝对控制。但是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他们的决定。至于欧洲黑暗神殿吗……虽然我们无法控制对方,但就目前来说,我们之间的关系还算凑合,起码比中立要好一些,虽然不能算是盟友,起码关系还算是比较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