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看做成了只有一天寿命的蜉蝣。
这种巨大的差异,让索拉姆都有点羡慕嫉妒恨了,活得长就是屌。
“也是因为这样,我才觉得狄格拉的处境不妙!。”血族在凡间游历,更多的是一种随意的履行,就好比在家呆腻了,就要出去遛弯一样。所以血族很少会和人结仇。
菲利普就是这样,按照他那个尿性,惹的人多了去了,追杀他的人更是多的数都数不过来,可他却从来没杀过人,因为没必要,他只要回去睡一觉,当初追杀他的人就都老死了……
这种情况下,冒着暴露自己的危险去杀一个凡人,对血族来说太不划算了。现在狄格拉不仅杀人了,还连着杀了四个!这在菲利普看来,非常的不寻常!
鉴于狄格拉上次被人抓住的前科,菲利普猜测,这家伙十有八九被人给控制了!
血族是很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无敌了,杀死他们的确很难很难,但要控制他们,还真不是不可能。血族在最初的时候,其实并不强,他们除了不死和血液变形,基本没有任何天赋能力,甚至最初的血族和一个人类的战斗力差不多。
至于为什么他们在后来那么强,那也是因为他们实在太能活了,就是头猪,活个几十万年,那也可以把巨龙打